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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比特币算虚拟财产吗?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这样看

imtoken官方app 2023-12-11 05:15:02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22日电(新蓝网中国蓝财经传媒中心记者于迪)今日(22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某诉被告某某案。上海科技公司,被告淘宝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产权纠纷)。 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比特币”网络财产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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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原告吴某通过淘宝从被告“FXBTC”网站的运营商、上海某科技公司购买了2.675个比特币。 2014年5月2日,“FXBTC”网站发布“暂停公告”,称受央行政策封锁带来的压力,网站无法充值提现,无法正常运营,被难以做出决定。 在 2014 年 5 月 10 日网站关闭之前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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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BTC”网站目前无法使用

原告吴某认为,上述网站被关闭时,上海某科技公司未通知原告,导致购买的比特币无法追回,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悉,目前比特币的市场价格为27600元/枚。 另一方面,比特币等互联网虚拟货币及相关产品被淘宝网禁止,被告淘宝网未履行审查义务。 原告认为两被告的共同侵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故诉讼要求两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76314元(诉讼时2.675个比特币的交易价格) ,以及法律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 必要的开支。

“本案比较重要的争议点之一是,比特币是否是法律认可的虚拟财产,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是否具备相应的虚拟财产构成要素,包括价值性、稀缺性、可控性等。”评价。”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二庭审判员陈颖总结了双方的诉状,将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为5点:

1、比特币是否具有价值、稀缺性和可控性,是否属于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2、黄某店铺及其支付宝账户的非涉案实际所有人是否与fxbtc网站的运营主体相同,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是否为实际实施主体本案涉嫌侵权行为;

3、如果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原告以诉讼时2.675个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来追究侵权责任是否合理?

4、被告淘宝公司是否应当主动审核涉案商品的链接,是否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5、原告起诉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是否有中止或中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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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审判员陈颖

“2013年、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公告,主要是为了防范‘代币’风险,否认比特币作为所谓‘货币’的地位,但否认其‘虚拟财产’的地位'. 法律地位不被否定。 陈颖告诉中国蓝讯客户端记者,在本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根据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来认定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地位的认定对法律性质的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类似所谓的‘代币’,也就是未来的‘虚拟货币’。”

“我们通过平台或者淘宝店铺买卖比特币的时候,一定是以合同的形式,要么是服务合同,要么是销售合同。” 陈颖提醒,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对方是谁,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在交易过程中,必须留下书面证据。 “我们生活中的交易,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全。比如,你付给他好吧,你是怎么付的?你是怎么约定权利和义务的?” “早点同意?最好留下书面证据。”

据了解,此案将在一个可选的日期宣判。

新闻延伸:什么是比特币?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早由中本聪于2008年11月1日提出,是一种以P2P形式存在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 它不依赖于特定货币机构的发行,而是基于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产生的。 比特币经济在整个P2P网络中使用一个由众多节点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和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来保证货币流通各个环节的安全。 比特币的物理形态是:一串复杂的数字代码。

相关案例

据了解,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在去年10月公开宣判了一起比特币“矿机”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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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8年10月10日,首例比特币“矿机”纠纷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

2018年1月4日,原告陈某在被告浙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上购买了20台比特币“矿机”,总金额为61.2万元,并约定了相应的发货时间。 次日,原告将货款全额支付给被告。 2月3日,原告仅向被告申请退款,被告拒绝原告的申请,仍按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原告。 原告拒收货物后再次申请退款,被告再次拒绝。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认为,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因此,涉案机器作为比特币专用“矿机”,不具有使用价值,设备交易涉嫌违法。 此外,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

“这两个案件的标的物不同,一个是比特币,一个是‘矿机’,但都会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和法律地位。” 据了解,在比特币“矿机”纠纷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赔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但比特币具有商品属性。 本案交易标的为“矿机”,是专门用于计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 买卖比特币“矿机”。 因此,原告陈某关于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主张不能成立,涉案合同合法有效。